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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程序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事宜的通告》(工信部规 [2008] 159 号文),澳门特区企业人员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包括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和资深项目经理资质,以下统称项目经理资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原则上按“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规 [2002] 382 号文) 执行,其中项目经理申报,按照《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信计资[2008] 7 号文)执行;高级项目经理申报,按照《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信计资[2006] 012号文)《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计资[2007] 8 号文)执行。

二、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应由申请者所属企业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三、资质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准备阶段:
1 、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 1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及附件;
( 2 )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补充通知》(信计资 [2008] 7 号文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计资 [2007] 8 号)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
2 、企业向澳门特区电信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
3、澳门特区电信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完整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二)申请及审批阶段:
1 、企业委托澳门特区电信管理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请材料和澳门特区电信管理局出具的推荐意见等有关材料;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获得审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批;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向获得审批通过的申请者授予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质,并颁发证书。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审批结果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电话: 86-10-68208063/64 、 66068504
网址: http://www.ceecm.gov.cn

五、未尽事项均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办理。

** 以上资料,谨供参考,一切以内地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为准。

申请内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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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06/0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