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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机版本

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

办理类型 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

申请资格

“政府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持有人(公司或个人);或
“拥有准照(无线电通讯设备)”持有人(公司)。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认可”表格(格式DSRT-1);[表格可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若属“个别认可”(对每部设备的认可),需递交拟申请认可的设备之操作手册;若属“类别认可”(对每款型号的认可),则递交该款型号的维修手册;
3. 设备样本。(要求电信管理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除外,但需于“认可”表格中注明。)

费  用

1. 申请书的分析:
澳门币
180 元
2. 认可证明书: 澳门币
60 元
3. 认可试验费:    
 ·类别认可(每款型号)
-
发射 / 接收
澳门币
1200 元
 
发射或接收 澳门币
800 元
 ·个别认可(每部设备)
-
发射 / 接收
澳门币
150 元
             
发射或接收 澳门币
90 元

缴费说明

·缴费地点:财政局(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财政局”。
认可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及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后起计15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若要求电信管理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则以申请人通知该局并确定设备可供试验的日期起计。

执行单位
办理地点
查询电话
图文传真
办公时间
电  邮
网  址
电信管理局〔DSRT〕 - 电信资源管理处
1. 澳门南湾大马路 789 - 795 号 1 楼(电信管理局)
2. 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8396 9183 (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151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2835 6328(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2211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电信管理局
   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ifx@dsrt.gov.mo
http://www.dsr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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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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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05/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