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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操作员执照(业馀)

办理类型 续期

申请资格

持有“业馀无线电操作员执照”者。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无线电操作员执照续期”表格;[表格分两部分:DSRT-13可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而DSRT- 43需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
2. 1寸半彩色近照2张;
3. 出示有效的“政府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或提供最近五年内所操作的一个或多个业馀电台的日志摘录。

费  用

业馀无线电操作员执照续期:
澳门币
30 元

缴费说明

·缴费地点:财政局(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财政局”。
审批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后起计4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执行单位
办理地点
查询电话
图文传真
办公时间
电  邮
网  址
电信管理局〔DSRT〕 - 电信资源管理处
1. 澳门南湾大马路 789 - 795 号 1 楼(电信管理局)
2. 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8396 9183 (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151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853)2835 6328(电信管理局)
2. (853)2845 2211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1. 电信管理局
   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ifx@dsrt.gov.mo
http://www.dsr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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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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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05/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