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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通讯设备的加封或拆封

办理类型 申请

申请资格

“政府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持有人(个人或公司)。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加封 / 拆封”表格(格式DSRT-19);[表格可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更改”表格(格式DSRT-5、6及8);[表格可于电信管理局免费索取,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如加封的设备须以另一新设备替换,则须填写“更改”表格,否则申请人可自行撰写信函取消被加封设备的站准照,以代替“更改”表格。]
3. 拟加封或拆封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要求电信管理局派人前往现场为设备加封或拆封除外,但需于“加封/拆封”表格中注明。)

费  用

1. 更改申请书的分析:
澳门币
150 元
2. 政府许可的发出:
澳门币
60 元
3. 加封或拆封(每部设备):    
 ·要求电信管理局派人前往现场为设备加封或拆封:
澳门币
100 元
 ·申请人带同设备送交电信管理局进行加封或拆封:
澳门币
50 元

缴费说明

·缴费地点:财政局(财政局大楼、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财政局”。
加封或拆封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及需加封或拆封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后起计10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若要求电信管理局派人前往现场为设备加封或拆封,则以申请人通知该局设备已在现场,并可派人前往进行加封或拆封的日期后起计。

执行单位

办理地点

查询电话

图文传真

电  邮

网  址

办公时间

 

电信管理局〔DSRT〕 -电信资源管理处
澳门南湾大马路 789 - 795 号 1 楼
(853)8396 9183
(853)2835 6328
ifx@dsrt.gov.mo
http://www.dsrt.gov.mo

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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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网页所查阅的法规最终以其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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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05/01/2012